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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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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本次招聘公告和招聘职位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3年平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已填写的《本溪市平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4)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须与报名表的照片一致),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

  3.报名地点

  本溪市平山区转山防空洞6楼,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广裕路新欣街17号)。

  4.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缴纳考试费50元人民币(现金),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进行缴费确认。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缴费期间到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shan.gov.cn/)。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联系电话:

  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42883195;

  本溪市平山区城乡运行服务中心 024-42882119。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并自行解决与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职位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shan.gov.cn/),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对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有工作单位的,须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二)面试的组织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组织工作由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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