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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盘锦辅警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招考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1、公示期为三天(5月25日-27日),在公示期间,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严肃查处,取消聘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进行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体检费用自理。
3、拟录用人员体检、报到、入职、培训等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相关附件下载:001lj7
原标题:2021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派遣制辅警拟录用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