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作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邱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现将确定拟聘任的8名区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9日至4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418-2686580
邮箱:xqfzjsb@163.com
点击下载>>>
新邱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