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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2024年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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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着眼于铁岭市“五个基地”建设,铁岭市拟计划招聘优秀青年人才40人,重点招聘工业、农业、生态环保、财政金融、文旅等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面向全国147所重点高校(详见附件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铁岭市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者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待遇政策

(一)生活补贴

博士2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1万元/年,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

(二)住房补贴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4847960

电话咨询时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附件1:2024年铁岭市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报名参考用).docx

附件3:全国147所重点高校(报名参考用).docx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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