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本溪市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考生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2020年9月16日 ;8:30-11:00,13:30-16:00,本溪市迎宾小学一楼。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60分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合格是入围面试条件。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资格审查合格和笔试合格人员中,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缺的人员(岗位)从报考职位笔试合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资格审查内容:
1.有就业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未就业的考生(没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提供考生承诺书(附件3)。
2.考生准考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复印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
五、咨询电话
明山区教育局:庞老师 15941442418
平山区教育局:马老师 13125550125
溪湖区教育局:教老师 13704244411
南芬区教育局:刘老师 13322154855
高新区教育局:孙老师 13942445557
市直属教育局:温老师 18941451156
附件1.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考生承诺书
本溪市教育局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3日
附件1.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
同 意 报 考 证 明
****同志(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职工(不是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我单位同意其参加2020年本溪市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如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其到考入单位工作。
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考生承诺书
考生****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符合《2020年本溪市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2020年本溪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也不是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报考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