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时至17时,详细内容可见正文。
一、招聘对象
1.退役军士。2015年(含)后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后选取军士且服役达到晋升高一级军衔最低年限并于2022年(含)至2024年(含)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入伍当年年底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
2.退役义务兵。2020年(含)至2022年(含)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满两年并于2022年(含)至2024年(含)以义务兵身份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退役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计划信息表》(点击获取)。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6日。
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从退役当年(含)起,三年内均可报名。(例:2024年退役,可于2024年、2025年、2026年报名)。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从沈阳市以外地区应征入伍或从沈阳市以非义务兵身份(含直招军士、定向培养军士、直招军官、军队院校招收的学员等)应征入伍的;
2. 2014年(含)以前入伍,并以军士身份退伍的退役军人;2019年(含)以前入伍的义务兵;
3.未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的;
4.毕业证书与入伍时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不一致的;
5.军龄超过12年(含)的;
6.已经享受国家或军队其他退役安置政策的;
7.因个人原因非正常退役的(含强制退役、未达到晋升高一级军衔最低年限退役等情况);
8.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
9.服役期间受到行政(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被开除公职、自行辞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未参加沈阳市征兵部门组织的现场资格审查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资格审查
按照11月19日发布的《2024年度沈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预通知》要求,沈阳市征兵部门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二)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enyang.gov.cn
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2024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计划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