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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人社规【2024】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1.0)版本的通知》,昌图县人力资源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7月份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2475838801
监督电话:7583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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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