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区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025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区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30名,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见《2025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区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ashsq.gov.cn/)发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马鞍山市花山区与马鞍山市雨山区、博望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笔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花山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8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8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簿。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定为3: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完成后,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20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花山区教育局于3月20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8日8:00~3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及笔试时间公告》(网址: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39665.html)。
笔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原件。
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上述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花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于3月25日15:00-17:00报花山区教育局(湖北东路东苑小区内)师资办308办公室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备查,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可于4月8日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花山区教育局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并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准考证号码)。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1.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书面承诺等材料;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花山区教育局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由花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花山区教育局及时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花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花山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花山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由花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花山区教育局、花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0555-8886710(花山区教育局)
0555-8880399(花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0555-8886712(花山区教育局)
0551-62156098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