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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依据《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兴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兴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择优选择的原则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招募对象
(一)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具有外语、手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
盲文等专业技能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备与所参加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报名外语、心理疏导、翻译服务的专业人员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
四、服务范围
此次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由兴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其个人专业特长,安排提供下列服务:
(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服务;
(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授课;
(三)提供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四)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五)提供法律援助值班服务;
(六)为受援人提供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等相关服务;
(七)为有需要的残疾受援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无障碍服务;
(八)参与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二)报名地址:兴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兴城市司法局六楼)
(三)电子邮箱:fy5818148@163.com
(四)联系人:
(五)联系电话:0429-5818602
(六)所需材料:
1、志愿者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六、审核、公示
(一)审核登记:兴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择优登记,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
(二)公示:入选兴城市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人员名单将在兴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募人员为兴城市法律援助志愿者,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承担“五险一金”等其他社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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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表
兴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2月27日